开放的襄阳 投资的沃土 |
来源:镇江浙江商会 发表时间:2009/5/23 10:00:19 点击: 次 |
襄阳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
襄阳区位于最适宜投资地区之一的鄂西北重镇襄樊市的东大门,是襄樊市的三个主城区之一。2001年12月撤县建区,由原襄阳县改建成立。现辖13个镇,人口100万,版图面积2306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130万亩。
襄阳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,素有“南船北马”、“七省通衢”之称,东连江汉,西接川陕,南通湘粤,北达宛洛,是鄂、豫、川、陕四省毗邻地区的交通枢纽。长江最大支流——汉水穿境而过,焦柳、汉丹铁路和316国道及襄十、孝襄、樊魏高速公路交汇于此,境内的襄樊机场通航全国。
襄阳农副土特产品丰富,主要种植作物有小麦、水稻、玉米、棉花、花生、芝麻、烟叶等,畜产品有优质牲猪、肉牛、山羊,大头菜被誉为“中华一绝”,柳编制品出口西欧、北美和东南亚十多个国家和地区。
近年来,区委、区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,依托东风汽车工业,先后引进了一大批机电制造、食品加工、纺织服装等工业生产项目,引进了一批商贸物流项目,使区域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。为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顺利进行,2005年,区委、区政府专门行文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修订,明确规定,对支持襄阳区经济发展的投资企业和个人予以优惠和奖励,具体如下:
一、税费优惠
1、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税费优惠,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。生产型内资(指境内投资)且投资额达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,第1—2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区财政按100%奖励,第3—5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区财政按50%奖励。
2、对从事农业、林业、牧业、水产养殖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,在企业依法缴纳所得税的基础上,根据企业缴纳所得税情况,从地方依法拿出资金予以奖励。
3、对租赁、买断破产企业或改造特困企业,且安置下岗职工达到总人数的60%以上的,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、税务部门批准,按照鄂政办发[1997]32号和鄂地税发[1997]324号文件相关规定,免征地方所得税三年。前三年其它税费依法据实上缴,以企业停产前三年平均数为基数,地方性税收留成超基数部分全额奖励。
二、用地优惠
1、境内外客商投资鼓励类项目用地,由区政府协调,依照城市规划,实行统一征收,统一拆迁补偿,统一开发。
新(改、扩)鼓励类项目,投资(不含收购性投入、流动资金投入和生活设施建设投入,下同)100万美元以上或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,使用开发区和其它工业区土地的,在严格控制征地成本的基础上,视其投资额及安排就业、上缴税收情况,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。
2、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,投资100万美元以上或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,根据不同项目和区域,免收土地租金5至10年。
3、外商投资开发国有荒地、荒坡、荒山、荒水、滩涂等或投资进行中低产田改造,兴建和完善农业基础设施,引进现代化耕种技术或新品种等项目,10年内(含建设期)免收场地使用费。10年后,按农业用地的优惠价格收取场地使用费。
三、奖励政策
1、对引进的生产性项目,按固定资产投入付给中介人中介服务费。中介服务费计发标准由区招商办、区行政服务中心参照市政府及各地标准制定,报区政府审定执行。
2、对自营出口创汇企业实行奖励。奖励标准如下:
(一)创汇50--100万美元,奖励人民币5000元;
(二)创汇100-200万美元,奖励人民币10000元;
(三)创汇200-500万美元,奖励人民币15000元;
继续执行出口贴息政策,每出口1美元,区政府贴息0.05元人民币。
襄阳区委、区政府和一百万人民真诚欢迎各地朋友和客商前来我区考察投资!我们将以最热忱的态度、最快捷的方式为你提供最完善的服务!
襄樊市襄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驻镇江招商联络人员 宋小红 13986390558
李 强 13797651091
来源:镇江浙江商会 |
上一篇: |
下一篇: [招商引资] |
[ 打印本页 ] [ 关闭窗口] |